关于组织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1-02-06浏览次数:2518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6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本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2021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按所列选题(附件)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

、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2.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2128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与210日前与我处联系申请开户。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

由于省教育厅还须对我校上传的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请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组织申请人于202135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以学院、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为单位送交科技处(科技楼301)初审,审核通过后于319日前提交《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同时完成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的提交,《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档(请以姓名+项目名称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lizhufeng@ntit.edu.cn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706101085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本申报通知,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附件: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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