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1年度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奖项
2021年度“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受理奖项包括“中国汽车工业科技进步奖”“中国汽车工业技术发明奖”“中国汽车工业优秀科技人才奖”“中国汽车工业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和“创新团队奖”。
“创新团队奖”采用提名制。
二、推荐渠道
1.我校申报者由我校推荐。
2.人才类奖项也可以由3名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会士联名推荐,每名会士每年仅可推荐1人,同时应向我校备案推荐材料。
三、推荐工作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18:00。逾期网络平台关闭不再受理。如有申报者请立即与科技与产教处联系,以便我处向上级管理部门索要账号和密码。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推荐书(主附件一并装订,左侧胶装,不另加封皮)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送至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工作要求
1.推荐项目(人才项目候选人)应符合《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优秀科技成果奖实施细则》《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优秀科技人才奖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2021年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执行。
2.为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相关精神,鼓励推荐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不得推荐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或有科研不端行为的成果。
3.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省部级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