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江苏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与应用水平。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苏教技研〔2021〕3号)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21年省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类别与范围
2021年度课题立项根据申报情况拟设重中之重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委托课题等类型,除委托课题外,其他课题选题自拟。
二、申报对象与要求
1.课题申报不限学科,我校所有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都可以申报。
2.对于申报重点课题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如果课题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参与成员,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3.对于申报一般课题的主持人,职称不限,对于在读博士或硕士,如果课题组成员中有指导教师参与研究,且指导教师同意推荐,毕业前能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亦可以参与申报。
4.每一个课题的主持人不超过两人,且每位申报人同一年度作为主持人最多只能申报1项课题,参与不超过3项课题。如果主持的在研信息化研究课题没有结项,不得申请新的课题。对于被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自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5.课题主持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6.课题参与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课题研究经验,并能够实际投入研究工作。
7.课题选题要求具体明确,能够瞄准高校教育信息化中的真问题,研究成果应当有利于解决当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能够引领江苏高校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方向。
8.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一般不超过2年。
9.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整合研究力量联合申报相关课题,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10.课题研究宜采取多种研究方法,注重实践应用,不断探索创新方法,创建案例,形成可以应用实施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经费与管理
1.课题申报结束后将组织课题评审,研究会将根据课题评审结果和经费渠道等确定课题资助额度和数量。
2.委托课题由课题委托的企业提供,申报者所在单位需提供或配套经费支持。
3.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符合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主要用于资助必要的研究支出、高质量成果出版等。
4.重中之重课题和重点课题由研究会组织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委托课题由研究会和相关委托企业组织结题鉴定工作,一般课题由课题主持单位组织结题鉴定。
5.研究会将组织开展课题交流活动,邀请专家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指导。
四、申报流程
申报者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课题申报书》(附件1),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书送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lizhufeng@ntit.edu.cn。
联系人:李老师内线电话:68857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课题申报书.doc.doc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2021年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委托课题指南(第一批).xlsx.xlsx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pdf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