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2868

关于组织2021年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1年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南通市《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及条件

我校可申报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依托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在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布局并择优认定。一般已认定为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相关专业领域的不再重复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基本条件及认定程序见《南通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科发[2018]117号)(附件1)中的规定,特别要注意对照申报认定的基本条件14点。

我校限额推荐1个。

 2.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南通市重点实验认定申请书》(附件2),连同佐证材料按序制成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6份。同时将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稿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927日,逾期不予受理。

 4.请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对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内线电话:68857,邮箱:lizhufeng@ntit.edu.cn

附件:1.南通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2.南通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2021版).docx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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