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24号)要求,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我校申报名额不限。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二、申报方式
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9月20日与科技处联系,以便我处与主管部门申请账号和密码,申报者于9月23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和在线提交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登录系统后,进入项目申报栏目,选择“中国专利奖拟推荐参评项目申报”,按照通知要求在线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共有专利权人声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和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于9月23日前提交一份纸质材料至科技处。
3.《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这个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联系人:葛老师,电话:68857。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doc
2.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pdf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