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我校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省教育厅批准立项45项,其中一般项目30项,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15项,现就任务书签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请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和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和本通知要求,遵守学术规范并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三、请项目负责人将填写的《项目任务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于10月5日前集中报送至我处,同时将电子版(命名规则:“学校—项目批准号—负责人—任务书”)发至renjn@ntit.edu.cn。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我处将作撤项处理并停拨资助经费。
联系人:任俊楠 内线电话:68857
附件:
3.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