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多出优秀成果,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的范围
2019年之前立项在2021年11月之前应当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流程及结项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1份+研究成果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
各学院的结项纸质材料交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送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部门和海安校区的结项材料直接送我处审核。
研究成果的电子材料均为PDF格式,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提供论文的知网下载稿或纸质扫描件,扫描件包含期刊封皮、目录、正文等;著作:提供著作的扫描件,包含封皮、版权页、目录、封底等;成果鉴定:提供成果鉴定书的扫描件;调研、决策咨询报告:提供报告的电子稿及纸质采纳证明的扫描件;专利:提供专利授权证书的扫描件;艺术作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教科研成果获奖和教学类获奖:提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2.对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项(延期至2022年10月),但需参加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已完成的研究成果情况、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等。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填写《2021年项目年度检查报告》(见附件4),提交纸质材料一式1份+阶段性研究成果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各1份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已经申请延期一年的不再准许延期。
三、材料受理时间
集中受理材料时间:2021年11月19日。
地点:科技楼301室;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