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2-01-29浏览次数:3609

关于组织2022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2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22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面上项目三个类别组织申报。

(一)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握产业变革趋势,聚焦我省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培育,对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进行超前部署,遴选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组织若干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形成一批变革性技术,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成为创新集群(具体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二)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深入贯彻国家科研人才培养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把人才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力。专题分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三个类别组织。部分项目由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资助。我校只可申报省青年基金项目

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41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推荐要求:青年基金项目不限制推荐名额,但2020年和2021年已连续2年申报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资格。

(三)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推荐要求:面上项目采取择优推荐方式,我校限额推荐10项

二、申报要求和申报方式

1.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见附件1),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面上项目不设指南,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2.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设置主要针对我省产业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要科学问题。申请人需准确把握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的要求,面向我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凝练科学问题,突出需求导向和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3.本计划内,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除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同一项目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作为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主要参与人,总数不超过2项。有其它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除可以申报本计划面上项目或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申报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

4.申报省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

6.项目申报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kjjh.jspc.org.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材料(无申报账号的老师在系统注册后联系我处任俊楠老师审核通过方可填写),并于221日前提交1份项目预申报表(附件2)至我处。3月4日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项目申报材料,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交至我处。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2.2022年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申报表.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2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