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南通市
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开展第十一届南通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科协[2022]16号)的精神,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届授奖人数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我校可推荐1人。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南通市公民,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应包括:
1. 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基层上报和评审情况及评审专家组名单等(科技处提供)。
2. 《第十一届南通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书》一式4份。
3. 第十一届南通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2份。
4. 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
5. 有关附件材料 2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6.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推荐材料初稿请于2022年4月6日前报送科技处,4月8日报正式材料,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68857,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9108117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