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南通市
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南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科协[2022]17号)精神,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届认定人数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我校可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二、材料要求
1. 我校评审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基层上报和评审情况及评审专家组名单等(科技处提供)。
2. 《第十一届南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书》一式4份。
3. 第十一届南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2份。
4. 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
5. 有关附件材料 2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6.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推荐材料初稿请于2022年4月6日前报送科技处,4月8日报正式材料,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68857,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9108117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第十一届南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书、汇总表.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