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2-05-24浏览次数:3402

关于组织2022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高等教育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2022年度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省高校教育教学实际,引导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以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构建完善“十大”育人体系,积极推动高校公共课教学改革和创新,培育一批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建设的新篇章。

二、立项范围

专项课题围绕高校公共课高质量教学改革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方向主要聚焦大学生劳动教育研究和高校学生工作发展研究以及基础课课程群(含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与程序语言基础课和大学体育)研究。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三、立项管理

(一)立项种类。专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设重点课题2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80项,每项资助5000元。资助经费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提供并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

(三)研究期限。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限额。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二)课题负责人申报条件。我校从事相关课程教育研究人员或教师;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承担学会专项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主持人不能以已立项的省教改课题或其他省级以上课题重复申报学会专项课题。

(三)时间安排。申报人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于2022年7月8日前将申报书打印一式1份交至我处。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7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交至我处。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指南.pdf

      2.2022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