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南通理工学院科技创新与服务地方团队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4-12-05浏览次数:182

关于组织南通理工学院科技创新与服务地方团队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实现学校“迎评升硕”战略目标,大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有效融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水平,根据《南通理工学院科技创新与服务地方团队建设方案》(通理工〔2024208号)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科技创新与服务地方团队建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队类型

类型一(科技创新型,简称“科创型”):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队伍和研究基础较强,能较好地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

类型二(科技产业型,简称“科产型”):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队伍和产学研合作基础较好,能有效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服务科技产业。

二、申报条件

1.类型一

1)科创型团队负责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近三年原则上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正高职称。

2)团队具有合理的人才规模和结构,人数应在6~10人,45岁以下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鼓励企业人员参加。

3)团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承担企业等委托方委托的技改任务和技术研发项目。

2.类型二

1)科产型团队负责人具有较好科研能力和发展潜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有较好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近三年主持过市厅级或单项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60万元(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及以上科研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团队具有合理的学科、年龄、学历、职称结构,人数应在6~10人,吸引企业人员参加。

3)团队具有一定的研究条件和基础,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项目,或为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改造和一般技术研发项目。

三、培养周期和名额

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本次拟遴选团队10个左右。

四、资助经费与教科研工作量标准

1.类型一:建设期内,团队按建设计划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学校给予自然学科类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30万元资助,分3次拨款。

2.类型二:建设期内,团队完成任务书确定的任务,学校给予自然学科类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万元资助。

3.资助经费建立专卡,分3次拨款,专款专用。立项拨款40%,中期检查拨款30%,验收合格后拨款30%。

4.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及权限参照《南通理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通理工〔2019〕148号)执行。

5.两种类型的团队负责人每年减免三分之一的全校平均教科研工作量。

五、考核验收

1.科创型团队建设期满验收时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任1项:

1)主持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须有政府财政资助)。

2)主持1个省部级研发平台建设(须有政府发文批准)。

3)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或哲社奖(省部级学校排名前二、国家级学校排名前五)。

2.科产型团队建设期满验收时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任1项:

1)主持1项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须有政府财政资助)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

2)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或哲社奖(省部级学校排名前三、国家级学校排名前七)。

3)扣除学校年度下达学院、研究院个人平均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另外到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800万元(理工科)、250万元(文科)。

上述团队提供验收的科研成果,南通理工学院应为第一承担单位(除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哲社奖)。团队成员如是学校引进的高层次博士、柔性博士在完成同期考核任务之外,符合本团队研究方向的科研成果,可作为本团队的验收成果。

六、申报与评审程序

1.团队实行自愿申报、择优选拔、滚动发展。凡符合条件愿意申报者,须填写《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科研与服务地方团队建设专项)》,A4纸正反打印一式2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于1219日前交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团队入选候选名单,公示结束后报校党政联席会批准。

3.立项后,科技与产教合作处下达团队带头人项目任务书。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15962756978,内线:68857;邮箱: renjn@ntit.edu.cn


附件:

1.关于印发《南通理工学院科技创新与服务地方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doc

2.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科研与服务地方团队建设专项).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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