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9时开通网络申报系统,3月31日17时关闭网络申报系统。(我校从省、部属高校和省直单位申报入口进入)
二、奖项额度和评选范围
(一)奖项额度
1.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本届社科评奖获奖励成果总数7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20项,二等奖不超过300项,其余为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
2.我校申报不限额。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本届评奖受理申报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含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2.政治学;3.哲学;4.语言学;5.文学;6.艺术学;7.历史学;8.法学;9.社会学;10.新闻传播学;11.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2.教育学(含心理学);13.体育学;14.经济学;15.管理学;16.决策咨询(含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报告);17.普及成果。申报人应根据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申报评审组所含学科分类,自行选择申报评审组。如申报成果为交叉学科成果,可备注两个主要交叉学科,并选择主要学科申报。翻译类成果须申报至语言学组。
2.本届评奖申报成果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
3.本届评奖包括以下成果形式:
(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含理论文章);
(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
(4)普及读物。
4.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往届已申报参评的成果。(已参评成果且未获奖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申报参评。往届已申报的连续出版物、获过本奖后新出版的年度版本的成果不予申报。)
(4)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成果。
(6)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的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
(三)申报成果要求
1.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
2.多卷本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予再次申报。
3.同一学科领域的丛书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4.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5.在报纸、电子期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以首次发表成果名称、作者署名及时间为准。
6.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7.决策咨询类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应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刊载,申报时须提交支撑成果的相关材料(含背景说明、内容摘要、完整课题报告、数据分析材料等),以及采纳或应用证明材料。
8.普及成果申报形式为著作,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9.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须附有中文全文翻译,申报者对其翻译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Object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
10.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需由我校提供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四)申报者范围和要求
1.申报者须为我校教职工且我校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
2.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报告撰稿人。成果获奖后其奖励证书以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四、申报方式
1.本届评奖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须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决策咨询类成果通过申报网络填报,以纸质形式报送成果及附件材料,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
2.多卷本著作成果,可在申报系统中分册上传,或拷贝全套电子版由科技处报送至评奖办。
3.申报网址:https://shekelian.ldxx.top:8091/skps/index.html,或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org.cn)链接进入相应申报平台。
五、申报材料报送
1.网络审核通过后下载申报表(有水印),申报成果由我处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申报公示结束后,4月8日前将申报成果材料(含成果汇总表、公示与证明材料等)报送至科技处,由我处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联评奖办。
3.申报成果为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报送申报成果、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成果为期刊论文的,第二和第三份成果可以提交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
3.申报成果为非公开出版发表的内部成果的,须报送申报成果、申报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4.《申报表》、申报成果无需装订成册,分开放置。
附件:1.申报须知.pdf
2.申报答疑.pdf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