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进单位推荐对象的公示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南通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通办发电〔2022〕3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智能制造研究院为南通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进单位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14日至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纪检审办公室或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检审办公室68859、科技与产教合作处68857。
附件:南通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进单位推荐对象(南通理工学院智能制造研究院).docx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