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2022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现就组织2022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更深层次对接上海,更宽领域融入苏南,更大格局向海发展,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支点作用,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为全面推进“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要求
2022年度基金项目课题坚持基础性与应用性并举,紧密结合南通实际,深入解放思想,坚持创新引领,培育壮大现代产业集群;坚持江海联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城乡融合,构建市域协调发展格局;坚持绿色低碳,持续深化美丽南通建设;坚持民生优先,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坚持安全发展,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着力聚焦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实践经验,重点围绕理论武装、张謇企业家精神、江海文化等主题,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课题类别及经费
本年度社科基金项目设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一经立项,先拨付应拨经费的30%,结题后再拨付70%。另设立项不资助课题若干。根据需要,适时发布招标课题。
四、申报要求
申报者要按照参考选题(附件1)条目进行申报,申报时请标明是对应哪个条目课题。课题条目是方向性的,申报者可据此拟定具体题目,但不能改变题目基本含义。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每个课题只能有一个课题负责人,课题参与人(不含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四个人。没有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课题(课题结题时间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题或因课题组原因中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课题。因课题组自身原因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已经申报南通市2022年度热点课题的申报者不可就相同成果或类似内容申报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
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申报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课题负责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承担个人学术失信后果。
五、研究周期及结题要求
一般课题完成周期为一年,结题形式至少是1篇论文或调研报告在省及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或研究成果得到市及市级以上主管领导的批示或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内部刊物上刊登。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如在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得到体现也可以结项。立项不资助课题,结题要求参照一般课题。论文发表、著作出版以及送阅的论文和调研报告均须标注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且内容必须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当年的12月10日—20日及次年的4月10日—20日为结题申报时间,市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课题统一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递交
申报者于2022年4月18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和申请书活页各一式1份至我处初审,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4月22日集中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书活页一式8份至我处,同时请将电子word版(以姓名+课题对应号+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