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通理工学院教授、博士工作室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教授、博士工作室基金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现就南通理工学院教授、博士工作室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范围为第二批南通理工学院教授、博士工作室基金项目及第一批延期的基金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照《科研项目任务书》及本人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一式1份),并提供已取得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2.对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项(延期至2023年12月)。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及《2022年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检查报告》(附件4,一式1份),并提供已有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已经申请延期一年的不得再申请延期。
3.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有关材料并签署意见后,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材料受理时间
集中受理材料时间:2022年12月15日。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2年11月14日